京津冀鲁晋五省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已于12月31日全面联网,速通公司发行的下列号段11010808XXXXXXX、11010745XXXXXXXX的速通卡及配套使用的电子标签(货车除外)目前只能通行京津冀区域,如用户有通行山东、山西联网区域的需求,须将速通卡及电子标签免费升级后方可使用,请用户致电96011预约办理免费升级业务。用户也可通过同步推出的以旧换新优惠活动,更换全新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完成升级。 一、活动范围 持有速通公司系统可识别、外观良好、为发行状态电子标签的用户(货车用户除外),且为以下号码: 速通卡号为:11010745XXXXXXXX 、11010808XXXXXXXX 电子标签号为: 11010747XXXXXXXX、11010808XXXXXXXX、11010909XXXXXXXX 二、办理手续 用户携带活动范围内的电子标签和速通卡,驾车前往速通公司指定营业厅办理: (一)、原开户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 单位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单位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 个人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 (二)、原开户人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 用户须携带原开户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原单位介绍信到速通公司指定营业厅办理: 单位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 个人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 特别提示: 按照新版密钥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办理要求,无法提供开户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手续的用户不能办理升级业务。 用户如需办理速通卡清户退费业务,还需提供开户人银行卡和大于或等于用户原账户金额的通行费发票。 三、办理地点 速通公司22家营业厅均可办理: 序号 | 营业厅名称 | 地址 | 1 | 方庄营业厅 | | 2 | 草桥营业厅 | | 3 | 石景山营业厅 | | 4 | 苇沟营业厅(机场高速) | | 5 | 白鹿营业厅(G1京哈高速) | | 6 | 大羊坊营业厅(G2京沪高速) | | 7 | 西红门营业厅(G45京开高速) | | 8 | 杜家坎营业厅(G4京港澳高速) | | 9 | 清河营业厅(G6京藏高速) | | 10 | 回龙观营业厅 | | 11 | 崔各庄营业厅(G45京承高速) | | 12 | 北苑营业厅(京通快速) | | 13 | 西马庄营业厅(京通快速) | | 14 | 望京营业厅 | | 15 | 顺义营业厅 | | 16 | 怀柔营业厅 | | 17 | 密云营业厅 | | 18 | 大兴营业厅 | | 19 | 良乡营业厅 | | 20 | 昌平营业厅 |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石坊院23号楼底商02号 | 21 | 亦庄营业厅 |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三台山路8号(北京天龙大田机动车检测场内) | 22 | 延庆营业厅 | 北京市延庆县燕水佳园甲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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